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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  英國首相卡麥隆早於二月下旬宣布,英國將在六月底時進行公投,由人民決定英國是否該續留歐盟,這是至1975年英國加入歐盟(前身為歐洲經濟共同體)後,所進行的第二次公投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其實早在1975年英國加入歐洲經濟共同體後,就舉行過第一次一樣的公投,當時的英國人民決定留在歐盟內;但近年來越來越多政治人物及團體認為,歐盟干涉太多,因此要求再次舉行公投。

          為了讓英國繼續留在歐盟,卡麥隆曾多次和歐盟成員領導人進行商討,確保英國在歐盟仍有一席之地,其中內容包刮:

●兒童福利:移民工人住在海外的子女,其福利金將重新計算,以反映他們在母國的生活成本。

●移民福利金:歐盟移民到英國的前4年,英國可決定限制他們的工作福利。這種所謂的「緊急煞車令」可在一旦移民數量「異常」時適用,但必須在7年內解除,且無例外。

●歐元區:英國留在歐盟的同時可持續使用英鎊,與其餘歐盟國家的商業貿易活動不必擔心遭歧視。英國援助歐元區國家的款項將獲償還。

●保障倫敦金融城(City of London):對英國大型金融服務業採取保護措施,免受歐元區規範。

主權:明確承諾英國不會與其他歐盟會員國成為「日益緊密的聯盟」。這將納入歐盟條約的修訂內容。

●競爭力:這份協議呼籲所有歐盟機構及成員國「盡全力充分落實和強化內部市場」,並「採取具體步驟以加強監管」,包括減少繁文縟節。

●對自由遷徙的部分限制:為了掃蕩假結婚,與歐盟國民結婚的非歐盟國民不會自動獲得自由遷徙的權利。針對未曾遭定罪卻據信是安全威脅的人,如今也有新的排除權。

  稍早的投票結果,已經決定了英國的去留與否,脫歐派以51.9%的支持率壓倒48.1%的留歐派取得勝利,但仍有不少民眾高呼希望能再舉行一次公投。脫歐派的支持者為老人居多,五個六十五歲以上的老人中,其中有三人會支持脫歐派;脫歐派贏得選民支持其中之一關鍵在於,脫歐派不斷強調「如果繼續留在歐盟,我們將無法自由管控邊境」,這一點引起許多共鳴。歐洲議會民主黨主席韋伯早在結果出盧後就表示,英國和歐盟最長可在兩年內決定彼此此的命運,但不會有特別安別,一旦選擇離開就無法回頭。根據里斯本條約第五十條,歐盟會員國一但決定離開,必須在兩年時間內決定之後與歐盟合作的去向,兩年後該國對歐盟所有條約隨即無效。

  儘管如此,有不少的選民在公投結果揭曉後,才意識到留在歐盟的重要性,紛紛希望還有再次公投的機會。不管英國之後的去留與否,都對我們帶來了不小的影響!

 

資料參考:

http://goo.gl/5PKkJN

https://goo.gl/sdtxHw

http://goo.gl/iPMm4z

http://goo.gl/in6maq

https://goo.gl/YoXtZU

 

 

更新時間 : 2016-06-30 01:41:52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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